引言

近期,医疗领域两起商业贿赂大案的裁判细节相继披露,涉案金额分别高达2392万元和2547万元。两案主角——一位是放射科主任,一位是药学部主任,均为医院核心科室的“一把手”,作案时间均横跨十余年。

值得警惕的是,随着监管趋严,利益输送手段已从传统的线下现金交易,演变为线上虚假“学术奖励”、第三方利润分成、虚构房租洗钱等更为隐蔽的模式。这两起案件,分别暴露了医疗机构在设备耗材采购与药品准入环节的权力集中问题,也为医药企业的合规体系建设敲响了警钟。

一、天津某医院放射科主任严某案:虚假学术APP成新型受贿通道

据南通市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披露,自2001年至2024年,天津市某医院放射科副主任、主任严某,伙同其女友雷某(曾在同科室工作,后离职经商),利用职务便利,共同收受多家医疗器械公司钱款共计2392万余元。[1]

1.绝对的话语权,操控采购全流程

在该案中,科室负责人对设备和耗材采购拥有极大的裁量权。在医疗设备采购论证会上,院领导及其他科室负责人往往更加重视和尊重需求科室的意见;在耗材准入环节,哪家供应商能“进院”以及进院后的使用量,基本由需求科室负责人拍板。严某正是凭借这一权力,确保行贿厂商顺利中标、快速回款,并根据回扣给付情况随时调整产品使用量。

2.线上虚假学术App,变“答题”为“收钱”

该案暴露出一种极具隐蔽性的数字化行贿方式。某医疗器械企业搭建了多个专属医疗App,由业务员一对一指导特定人员下载注册。

App内设“线上答题”“上传课件”“参加会议”等模块,实际由对接业务员进行操作,答题无对错标准、课件无内容要求、会议上传虚假截图即可获得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奖励。严某通过这种方式,每月固定收受约10万元的回扣。

3.虚构“房租”走账,叠加洗钱犯罪

为掩饰巨额现金来源,严某与雷某设计了第三方走账洗钱路径。两人借助房屋中介和茶具商户的银行账户,以“刷流水”和“房租”为名,每月将现金存入第三方账户后再转入严某名下,累计流转资金389.5万元。

最终,法院以受贿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处严某有期徒刑十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30万元;判处雷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60万元。

二、某某附院药学部主任张某坚案:受贿2547万,牵出十家涉案医药企业

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期公开了张某坚受贿案。公开材料显示,张某坚曾任郑州大学第一附属某某医院药剂科、药学部副主任及主任。经法院审理查明,张某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销售商现金、购物卡等财物共计人民币2547.5万元及美金1万元。[2]

1.药品准入与配送环节的权力寻租

本案中,药学部负责人的权力主要集中在药品准入与配送环节。法院认定,张某坚为相关代理商在新药进入医院销售申请审批、更换药品配送公司、保证药品业务量及药品回款等方面提供了实质性帮助。这种全链条的关照,使得特定供应商的药品能够顺利进入医院并维持高额销量。

2.“利润三分之一提成”的深度利益绑定

该案中,利益输送方式表现为更为直接的利润分成。张某坚与某药品代理商约定,该代理商销往医院的药品所获利润中,张某坚固定获取三分之一的提成,并可随时支取。在长达十余年的时间里,该代理商共向医院销售药品金额共计10.45亿元,获取利润7300余万元,按约定张某坚应得2433万元。这种深度绑定的利益同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诊疗行为。

3.刑事重判与医药企业信用惩戒

法院终审裁定,驳回张某坚上诉,维持原判: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30万元;对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不仅追究了受贿人的刑事责任,监管部门还穿透代理商的“马甲”,对背后的10家医药生产企业进行了信用评价处置:被评定为不同的失信等级或通过提交整改报告、剔除价格虚高空间、退回不合理收益等措施纠正失信行为;对拒不纠正的企业,则采取了相应的约束处置措施。

三、合规建议

两起案件分别揭示了“设备耗材采购”与“药品准入回款”两大核心环节的商业贿赂风险。结合案件教训,我们对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提出以下合规建议:

(一)医疗机构:分权制衡,动态监测

(二)医药企业:穿透代理审查,规范学术推广

医疗反腐已进入深水区。面对日益隐蔽的利益输送手段,唯有建立全链条的合规审查与监督机制,方能有效抵御刑事与信用双重风险。

脚注

[1]https://ntrd.jsjc.gov.cn/zt/fzxw/202607/t20260717_1345106.shtml

[2]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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